在《水浒传》里,有一道非常著名、但是大家并不怎么喜闻乐见的食物——人肉包子。
这道食物的版权是谁的,我们不太清楚,但是它的烹饪者名叫孙二娘,烹饪地点在孟州城外不远的十字坡,这个地方今天也叫孟州。
根据小说里的记载,这道食物就是把胖子的肉剔下来冒充黄牛肉(还好我只是微胖),剁碎了裹在面粉里面蒸熟了吃。
至于味道好不好,我们不太清楚,不过卫生肯定不过关,因为武松第一次去吃(相当于抽检),就吃出了一根卷卷的毛发……
虽然武松已经从都头的位置上下来了,但是还是保持了一个刑侦爱好者的好奇心,用计找到了孙二娘包子店的真相:他们确实是用蒙汗药麻翻过往的客人,把肉剔下来做成包子馅。
有时候我就在想,施耐庵和罗贯中写这么一个情节,是为了增加小说的惊悚程度瞎编的,还是有历史依据呢?
众所周知,我的主业是读宋史。所以,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,官方的史书上,确实有类似的记载。
这个记载出现在《宋史·宋绶传》,不过主角不是宋代名臣宋绶,而是他的侄儿,宋昌言,事情大约发生在仁宗朝。
宋昌言虽然是因为宋绶的缘故荫补入仕,但是他还是有点真本事的,也算得上是一个刑侦专家。他在泽州(今山西晋城市泽州县)当刑侦队长的时候,破获了一起杀人案,就被调到河阴(今河南荥阳)去当发运判官。
宋昌言从泽州出发去河阴,过了济源快到河阴的时候,他发现路边有不少尸体。
在那个年代,路边有尸体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,毕竟那时候的社会保障制度很差。但是宋昌言以一个侦探的直觉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问题:有不少尸体身上的肉,都被人割去了。
宋昌言看到这种情况,心里嘀咕了一下,鄙视济源的官员太懒政,既不收尸,也不追查,就任由这些尸体跟这儿摆着吓人。
等到了荥阳上班之后,宋昌言还没忘记这件事儿,越想越不对,就开始悄悄在河阴城里明察暗访。
查来查去,还真被他查出了一件大案:河阴城里有六个人,专门杀人卖人肉,竟然做这门生意做了十多年了。宋昌言顺藤摸瓜,直抄这六个人的老窝,还在他们家里找到了七个绑着的活人。
这六个人的人肉是用什么方式销售的,书上没说,但是我们可以肯定一点:在宋代是不能公开销售人肉的。
所以,这些人肉肯定是经过加工,至于怎么加工,我也不知道,不过从我这个厨艺爱好者的角度来看,剁成肉末可能是最好的掩饰方法。
也就是说,北宋仁宗年间,在离北宋的政治经济中心东京开封不到一百公里的县城里,真有人把卖人肉当成一门生意来做。
现在问题来了,这么一家违法犯罪的肉铺(或者餐馆),为什么能够在县城里做成十年老店?
《宋史》里也给出了明确的解释:县城里的官吏在为他们充当保护伞。
宋昌言将这些盘根错节的关系都挖了出来,一并严惩之,也算是为这起大案画上了一个句号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